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9年教育部预算编制要求,现将2019年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预算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均需填报预算,无预算不得购置。已批复预算只对当年有效,当年未及时购置,需来年重新申报。
2.预算上报后,财政部批复了的设备购置预算,才能采购。
3.新增设备购置需按照表格要求,列明设备名称、设备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及金额。
4.各新增设备购置单位需落实经费来源,无经费来源不得申报设备购置。
请各单位按预算编制要求,于07月23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设备购置预算申请表》(附件2)及《购置申请情况说明表》(附件3)纸质版表格交至财务处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各一份。同时,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631202385@qq.com。
联系人:杜碧威 行政楼116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85052
彭 晶 新设备楼(老教务楼)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85062
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界定
附件2 :设备购置预算申请表
附件3:设备购置预算说明
特此通知。
财务处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18年07月16日
下载链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填报2019年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预算的通知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