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8年教育部预算编制要求,现将2018年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预算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均需填报预算,无预算不得购置。
2、预算上报后,财政部批复了的设备购置预算,才能采购。
3、新增设备购置需按照表格要求,列明设备名称、设备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及金额。
4、各新增设备购置单位需落实经费来源,无经费来源不得申报设备购置。
请各单位按预算编制要求,于07月03日前将《设备购置预算申请表》(附件2)及《购置申请情况说明表》(附件3)交至财务处(尹兴敬,行政楼116办公室)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行政楼420办公室)各一份。(电子版发至499752230@qq.com)
联系人:尹兴敬 联系电话:67885052
彭 晶 联系电话:6788506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17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