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3]1号)精神,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定于4月27日集中对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各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辐射安全管理;具体检查内容:规章制度建设、安全责任人落实情况、安全检查记录、应急预案等。
请各单位预先进行自查和整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教学科研顺利进行和师生人身安全。现通知如下:
1、为加强实验技术安全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地大校办字〔2012〕46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对将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责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强化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以及放射源等领用监管,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购买剧毒及易制毒品和放射性物质实行归口管理,经公安机关或环保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向有经营资质供应商购买。
3、各单位主管实验室的领导在4月26日前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实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安全隐患,提出工作整改方案,按要求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实验室技术安全自查表》(见附件或在实验室设备处网页下载区下载),做好检查记录上交汇总存档。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在放假前予以解决或报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安全与材料管理科(电话:67885067陈老师)。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