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文件精神,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实施学术卓越计划的意见》和《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其细则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0]46号)(附件1)的要求,为了更加充分利用大型仪器设备现有资源,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发挥投资效益,促进设备开放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并实现可持续发展,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将开展2014-2015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综合效益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范围:单台(套)仪器设备单价≥40万元以上(不含大型软件、服务器集群、中央空调器等)(详见附件2-9,必填表);10万元≤仪器设备单价<40万元(属自查,不填附件2-7表格)。
2、自评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30日。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于2015年9月14日将参评仪器设备材料发至相关单位,各单位自行组织完成考核材料填报及初评工作,并于2015年10月8日下午5:00时以前将所有考核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设备楼203室,电话:67884094,邮箱:dyb@cug.edu.cn)。
3、专家评审时间:2015年10月下旬。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组织学校相关专家对参评仪器设备进行考核。今年采取专家组先听取12个参评单位(或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学年度自查报告(PPT限时15分钟)的汇报。再分组抽查10万元(含10万)至40万元仪器设备管理与运行情况(不少于20%),40万元(含40万元)仪器设备逐台进行现场考核,并对每台仪器设备进行效益评价,形成意见。最后集中专家组共同探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明确考核不合格的仪器设备限时整改时间,把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4、考核结果公布时间:2015年11月上旬。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