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处内办公电话管理,有效控制通讯费用支出,根据我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单位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校内外沟通信息、开展工作之用。
二、职工工作期间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三、不允许职工使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四、每部办公电话每月平均电话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个别科室因专项工作电话费用超标,需向处领导报备,经研究后酌情处理。
五、综合信息科负责每两个月统一交纳办公电话费用,月均话费超出100元的科室,由分管领导核查。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全处各科室和职工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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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